评价是公共政策过程的重要环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政策)对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提出具体要求。但要确保课后服务政策实施到位,必须强化检查评价,以评促改。
强化过程评价,注重评价的发展性功能
课后服务评价宜遵循发展性评价理念。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我国课后服务政策起步较晚,尚处于探索与观察时期。2017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将课后服务确定为增强教育供给、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的民生工程,并提出充分发挥中小学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双减”政策以及各地市配套文件也各有侧重。然而,必须承认的是,课后服务领域还存在一些亟待明确的问题。比如,课后服务在属性上是否属于义务教育范畴;又如,各相关主体在权责上怎样划分更合理。在这样的背景下,课后服务评价不能仅强调鉴别与问责,而应着眼诊断和改进。
强化过程评价,是课后服务政策评价的首要原则。作为课后服务提供的重要责任主体,中小学如何提供课后服务,是否严格执行“双减”政策,工作推动中的难点在哪里;负有统筹规划责任的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发挥了指导作用,有没有积极统筹区域内各种可利用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否完善了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是否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这些都应成为课后服务评价关注的重要内容。
改进结果评价,准确评价课后服务成效
没有好的过程,就不会有好的结果,但如果片面强调过程,则可能遭遇“过程到位,结果不好”的尴尬处境。我们注意到,个别地市和学校已启动了针对课后服务成效的调研或评价,但结果评价的内容和方法还需要改进。有的地市在评价内容上局限于学校和教师是否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补课或上新课,有的地市在评价方法上过分依赖学校自评。评价者必须有意识地改进结果评价,使结果评价全面准确。
全面,是因为课后服务政策的目标是多样与均衡的,既要保障学生学业学习,又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准确,是各种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者必须确保评价科学有效,所取得的结论都需得到证据支持。
倾听利益相关者的声音,推动课后服务切实惠及民生
传统评价通常有明显的管理主义倾向,体现在课后服务评价中,就是让上级主管部门主导评价的实施。某地市正在实施的中小学课后服务评价方案中,评价主体安排上有主管部门的评价,有学校的自评,还有面向学生和家长的问卷调查,似乎体现了多元主体参与的建构主义评价观。但深入分析却发现,在这个方案中,学区评价、教委相关科室评价与学校自评三者的均分占据90%权重,上级主管部门的评价仍占绝对主导地位,而问卷调研部分的分数只占10%,且在这10%分数中学校得分的多少主要取决于学校是否认真协助上级开展问卷调查,而不是调查中学生与家长的评价意见。这样的评价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学校加强政策实施,但能否保证学生和家长有实际获得感和幸福感,却不得而知。
“双减”政策是一项民生工程,不仅涉及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还关乎学生背后千万个家庭的幸福体验。为长远计,课后服务评价必须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在评价中倾听学生、家长等服务对象的声音,让他们的评价意见在整个评价方案中发挥主导作用。只有人民群众在课后服务中增强了获得感和幸福感,我们才能真正办成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作者:赵德成,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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